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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河学院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4-06-05 浏览量:

报效国家、献身国防,积极鼓励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是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的有效途径。为认真做好2014年我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男生。

二、征集时间2014年4月10日起至8月5日截止。

三、预征网址: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必须参加网上报名。

四、征集条件

(一)年龄——高职(专科)的男毕业生可放宽到23 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毕业生可放宽到24 周岁。

(二)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格条件

1、身高:男性162cm 以上。  

2、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4、其他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置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 元。

(二)服现役期间除享有军人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义务兵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2、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三)优先选拔任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为军官。

(四)考试、升学优惠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五)更多的优惠待遇和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

六、应征程序

(一)6月16日前——学生在全国征兵网上完成注册、报名、信息填写和登记等工作。

(二)6月20日前——学生自行打印自动生成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这两个表格都是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将表交给所在学院。

(三)6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各部门完成《登记表》和《申请表》中相关信息的填写、审核、盖章等工作。

(四)6月26日前——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登记表》和《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检查是否有遗漏或错误。

(五)6月26日之后——学生按各地武装部的安排,参加当地的征兵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同时,对于涉及征兵征集时间、对象范围、征集年龄、征集条件、优惠政策、疑问解答等相关信息,请学生特别关注全国征兵网上的相关内容(http://www.gfbzb.gov.cn/),并以上面的内容为准。

(二)应届毕业生可以回原籍参加征兵,也可在蒙自参加征兵,但必须完成网上报名以及两个表格的填写、盖章等工作。

(三)若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到武装部杨科老师处咨询。

八、在校生及女生的入伍工作

(一)征集时间、对象范围、征集年龄、征集条件、优惠政策等信息以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上的内容为准,请各位学生自行关注并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

(二)学生将表格交到武装部,由武装部统一进行处理。

(三)对于入伍工作有疑问和需要办理手续的,请在工作时间到武装部杨科老师处咨询。

九、武装部地址

里仁校区网球馆后保卫处办公楼二楼第二间办公室,咨询电话3699976。

红河学院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领导小组

(红河学院武装部代章)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电话:0873-398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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