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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专升本免试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流程及要求

发布日期:2026-04-07 浏览量: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统一考试和免试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以及红河学院《关于组织实施我校2026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试考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济管理学院将对最终确认参加本次考查的45名考生开展线上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为严格落实专升本免试招生考查管理规定,特公布本次考查流程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查时间、方式及平台

(一)考查时间

2026年4月9日下午14:00-18:00

(二)考查方式

线上考查

(三)线上考查平台

腾讯会议


二、考查相关要求

(一)所有参加我校专升本免试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考生,必须在2026年4月2日24:00以前加入工作群,且整个考查周期中不可退群,并严格遵守工作群管理规定

(二)考查时,考生须现场提供并展示本人二代身份证、退役证(原件),以便考官进行身份验证。

(三)考生须在考查前提前安装、调试、熟悉线上会议软件(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或计算机均可),确保软件和摄像、音频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网络线路畅通建议考生使用有线网络或无线网络,一般不采用手机热点网络。为避免因来电等原因导致视频中断,非必要不使用手机

三、考查流程

(一)考查前

1.考生考查期间须积极关注群内消息注意接收工作人员发送的腾讯会议号为了提高效率,考生可提前将会议号码录入到自己的会议列表中,方便及时加入。

2.等待工作人员@自己并提示开始考查后,相应考生打开“腾讯会议”小程序,输入对应会议号,按提示进入腾讯会议界面,入会选项中麦克风、扬声器、摄像头均应选择开启,做好考查准备工作其余没被点到的考生一律不得发消息及加入会议。

(二)考查中

1.加入会议。相应考生在看到群内工作人员提示后,应及时加入腾讯会议。

2.身份核验。考生将本人二代身份证、退役证原件)置于身前适当位置,配合考官核实本人身份。未通过身份核验的按作弊处置。身份核验通过后,开始正式考查。

3.正式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潜质,包括思想品德、仪表仪态、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创新能力、职业倾向、专业潜能、所报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持续学习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环节如下:

1)自我介绍(时间3分钟):包括专科阶段学习情况、学习获奖(或参军)经过及感言、学习(或参军)期间获得的荣誉等内容,考生在介绍期间可做相应的资料展示(要求提供原件)。

2)由考官从若干个事先准备好的题目中任意抽取1个,考官读题后,学生进行口头表达(时间3-5分钟)。

3)考生接受考官的提问(时间3-5分钟)。

4.考生考查结束后及时退出腾讯会议

四、关于考查成绩计算的说明

(一)总体说明

1.综合考查满分100分,其中:个人基本素质30分,专业能力60分,个人成果10分。

2.考官根据考查内容和评分标准对每个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实行独立打分。

3.考查组依据各位考官的打分情况,计算算术平均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最终确定考生的综合考查成绩。综合考查成绩<60分的,视为考查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录取。

、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照以上相关要求准时参加线上综合考查在约定时段内因故暂时不能参加的,须至少提前2小时与各专业类考查组联系教师沟通协商,但必须于当天内完成考查。如考生在约定时间内主动提出放弃或无故不参加综合考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查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一旦出现此类情况,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签名并按红色手印的电子版《自愿放弃考查申明书》(具体格式见附件4)。学校也不再为其单独组织综合考查。

2.考生须提前做好考查准备,关注工作群、学校官网的相关通知。

3.参加线上考查的考生应准备合适的空间。面试空间应为光线明亮、封闭安静的房间。

4.线上考查视频画面要求如下:考生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头肩部及双手应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面部清晰可见,不作过度修饰仪容,不佩戴墨镜、帽子、头饰、耳饰、口罩等,头发不遮挡耳朵和面部。考查期间电脑只能运行考查平台,考生须提前关闭与考查无关的电子设备和有可能影响考查的应用程序。应考官要求,学生须随时共享屏幕。

5.考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或考查过程中非正常断网、卡顿,考生应及时与相关专业类考查组工作人员联系,及时处理。

6.候考和考查过程中,考生不得使用或观看任何电子设备、纸质材料等(身份证、退役证、证明材料除外)考查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旁观,如发现上述情况按作弊处置。

7.对考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于替考、组织作弊、泄露考题等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入刑条件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考查全程考生不得录音、不录像、不录屏、不截屏,不得将考查的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与考查相关的信息发布到网络上。如有违反,按泄题和作弊处理,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9.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在招生网发布的与本次考查相关的通知、公告等。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的考查分数将通过红河学院招生网(https://zs.uoh.edu.cn/)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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