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4日,红河融兴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融所”)盛大开业暨红河学院商学院与红融所签约合作的实践教学基地启动,这预示着红河州首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正式挂牌营业,也标志着我州在推进民间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方面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翻开了民间资金中介服务的新篇章。同时,这还说明了红河学院积极探求与优秀企业的合作,推进对红河州金融发展方向的研究,努力全方位提高师生的综合能力,为红河学院未来教学发展及引领当地经济发展方式创新方面贡献心力。

根据党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的理念已经在全国各地区盛行开来。李克强总理在2014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要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求要着力发展国际金融、产业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五大金融”。据此,云南省结合自身实际,主要是在本省着力推进以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为龙头主题引领、以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动力主线贯穿、以泛亚金融产业中心园区为承载主体聚集的“一心两区”金融联动发展新格局,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快推进民间融资登记机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金融服务公司发展。红融所正是响应国家发展普惠金融的宏观政策,在如此利好的大环境下应时而生;红河学院也是跟紧了政策指引,积极呼应红融所的应邀,努力促成双方合作基地的建成。
“普惠金融”,并非是这两年才出现,其实已经是联合国和世界银行近年来一直在大力推行的一种理念,它是指一个能有效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强调的是通过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以可负担的成本将金融服务扩展到欠发达地区和社会低收入人群,向他们提供价格合理、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云南省近年来积极践行普惠金融理念,努力推动金融下沉、下移、下放,完善普惠金融政策体系,深化普惠金融改革,积极发展小微金融机构,普惠金融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普惠金融服务网络逐步构建,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果逐步显现。当然,成绩需要被肯定,未来同样应当被预见。总结云南省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的经验,结合有关“普惠金融”的相关政策指引,云南省,尤其是各地州需要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土金融发展的长远之路,而红河州,一直在不懈努力着。
红融所成立至今,本着以“打造专业平台,激活民间资金,服务红河经济”为导向,秉承“融通有信,兴业无忧”的优秀的文化理念,在红河州为有闲置资金及投资意向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与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或项目建设方之间,搭建规范、高效的投融资信息登记和交易撮合平台,让民间理财资金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助力红河州的经济发展,这是红融所的发展目标,也是红融所的社会责任感。2014年10月9日,红河学院商学院与红融所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标志着红河学院商学院与红融所的合作关系正式开始,也说明双方作为红河州的高校方与企业方的代表,开始共同努力探索谋求未来红河州金融发展的稳健之路。
红河学院商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将自身对“普惠金融”、民营经济发展导向与规范模式等问题的认识和经验践行于实际运用之中,积极探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模式,给老师学生提供更为广泛的实践机会,加强对红河州普惠金融发展的研究,以学术研究和培养人才为基准,以创新理念和发挥人才作用为形式,探索红河州民营金融发展之路。最终,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与红融所协商后,红河学院商学院派遣教师到红融所进行实践锻炼及调研活动,学生到红融所进行专业实习并总结实习经验。同时鼓励优秀毕业生到红融所工作,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专业学习与生产(社会)实际结合,促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更好地利用高等学校和合作企业在人才资源、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商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红融所可通过红河学院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进行深层次的合作,借助高校优秀的人才、先进的文化、丰富的知识来扩充红融所的人才储备、完善红融所的运营制度、优化红融所的运作方式、优化红融所的经营目标,不断创新和开拓,这对红融所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有所需,各有优长,共同的目标和理念使双方一拍即合,揭开了合作的序幕。根据红河州金融发展实际以及《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精神,红融所及时地抓住与红河学院商学院合作的契机,签订为期5年的合作协议,力求与实现“产学研”的高效结合,期待未来为红河学院锻造出更多更好的专业人士与技术成果,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同时更加有效合理地引导红河州的民间资金有序进入民间金融领域。这次合作,对红河学院商学院来说,这是一次提高内部师生综合实践能力的良好机会,能够拥有这样一个展现自我与挑战自我的平台,让同学们能够抓住这次学院为大家争取到的难得契机,进入专业的公司、企业实习,获得宝贵的尝试和历练,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磨练自己的专业技术,使他们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全方位人才。同时,积极鼓励商学院的老师充分利用课外时间,认真探索学术研究之外的纷繁实际,实现“教学相长”,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充分运用于实践,同时在实践中学习更加丰富的知识,突破固有观念的限制,寻找更加新颖与有效的教学方式,提升金融发展研究与实践能力;对企业来说,这是一次需要付诸心力培养潜力员工的“机会成本”投入,红融所能以合作伙伴的身份向红河学院商学院汲取知识和技术,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到这个平台施展才华,增强红融所的活力,促进红融所的稳健发展,实现红融所的导向目标。这种“双赢”战略,是红河州校企联合的典型代表,也是红河州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优秀案例,更是红河州民营经济发展之路探索的重要里程碑示例。通过这样的校企联合,红河学院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将高校专业的知识、优秀的人才、丰富的信息通过师生在红融所的实践,以及师生对红融所员工的知识整合与感染而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同时也不断提高师生的综合素质;红融所可以充分挖掘自身的潜能,在吸收红河学院师生丰富的经验、先进的理念时,不断转换思维和提高创新能力,实现更好更健康的发展。这对于双方是百利而无一害,甚至于红河州的民营经济发展来说,都是大有裨益的。
于此,谨希望这样的校企联合,能在实现“双赢”的同时,也为红河州“普惠金融”发展的未来共同探索出一条最优路径,助力红河州的经济发展。
来源:红融所 网址:http://www.hongfe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