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商讲坛第二十三期于2017年4月19日14:00下午在文鼎楼二楼报告厅举行,此次宣讲由红河州国家税务局和红河学院商学院主办,红河学院商学院承办。
本次讲坛的主题是:“营改增”税法宣传进校园。红河州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郑静女士就“营改增”税法方面的内容向参加讲座的同学们做了详细的介绍。简单来说,营业税是按营业额全额征税,而增值税是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差额征税。所谓“营改增”,就是把部分服务业一并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对其增值部分征税。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在整场宣讲中,郑静女士与同学们积极互动,现场气氛很热烈,宣讲最后还邀请与会人员一起进行知识答题竞赛并给获得高分的同学赠与小礼品,使同学们能够更加深刻地了解“营改增”。
宣讲在同学们积极参与答题的氛围中进入尾声,相信这次“营改增”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让同学对于“营改增”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