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担保贷款:分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二、贷款对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
三、承贷银行:主要是云南蒙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自市支行等。
四、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最高额度为11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不超过2年)。
六、贷款利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年利率约2.35%),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七、还款方式:
1.“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36个月偿还本金70 %。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八、贷款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九、备用联系人和反担保情况:
1.“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提供备用联系人情况。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人情况:一般由有稳定收入、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提供担保;也可以由担保机构认可的企业、私营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组织)提供担保;以及担保机构认可的借款人个人及家人的合法房产、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3. 小微企业贷款:①担保机构担保。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由经办银行认可的担保机构为贷款提供担保。
②抵押、质押担保。经经办银行同意,可用借款人(企业)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十、提供材料:
1.“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等);就业状况材料(如《就业创业证》等);婚姻家庭情况材料(如《结﹤离﹥婚证》、居住地址等);经营情况(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协议、《税务登记证明》、经营地址等);担保情况(如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等);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2.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应提供材料:①贷款申请;②营业执照;③企业职工花名册;④企业新招用人员录用登记手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备案);⑤上年度或申请前1个月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⑥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及工资表(上年度最后1个月或申请前1个月工资发放表);⑦县级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担保机构、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十一、注意事项:
1.“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①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②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2.小微企业贷款: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