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迅速兴起“共筑中国梦”学习交流活动的热潮,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共筑中国梦”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红院党组字[2013]1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商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参与人员
商学院全体共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二、参加时间
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
三、组织领导
“共筑中国梦”学习交流活动由商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竞赛活动的开展由各支部配合党委要求具体实施。
四、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2月。
充分利用学院网站、电子公告栏、宣传栏、QQ、飞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共筑中国梦”学习交流活动的重要性;党员干部应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二)参与阶段。时间安排:2014年2月-2014年6月。
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可通过登录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在共产党员网推出的“共筑中国梦”专题网页进行网上学习和交流活动(http://zgm.12371.cn/special);或者通过登录“云岭先锋”网站集群(http://wldj.yn.gov.cn)各级(地州)网站首页,点击“共筑中国梦”专题网页图片链接,注册成为共产党员网用户,即可参加在线学习和交流互动活动。
学习交流活动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1、参与在线学习。学习“共筑中国梦”的系列重要论述,十八大报告和党章,专题报告,评论解读,理论选读,党史国史等知识;
2、参与在线知识测试。参与中国梦知识、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党的群众路线知识、党史知识五个专题的“知识测试”,进一步深化学习。每个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均须参加全部测试,并保留注册以及答题完毕提交时的截图备查;
3、参与互动交流以及支部交流活动。围绕“我们的中国梦”、“付出与收获”等话题,参与网上讨论交流和支部交流活动。每个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均须参加讨论交流,并保留网络讨论时的截图备查;支部讨论交流必须要有记录;
4、参与主题征文。围绕对中国梦精神实质的领会,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围绕广大党员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奋斗历程,结合自己亲历亲见撰写征文,积极投稿。各支部要积极组织师生投稿,每个支部投稿人数不得少于4人;
5、参与美图征集。广大党员可用镜头聚焦火热生活、记录追梦故事和圆梦历程,讴歌时代巨变,表达对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憧憬。每个支部投稿人数不得少于支部人数的三分之一;
各支部要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加强督促、狠抓落实、责任到人。广泛发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共筑中国梦”学习交流活动。商学院党委将从参加主题征文以及美图征集的作品中进行评优并给予表彰。
(三)反馈阶段。时间安排:2014年6月20日-2014年6月30日。
各支部将宣传动员、组织学习测试、开展互动交流的情况形成综合报告并填写附件“商学院XX支部参加‘共筑中国梦’学习交流活动情况统计表”以电子版形式报至商学院党务与学生事务办公室。
中共红河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