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团委:
根据校党委、行政2014年工作部署和校党委宣传部《红河学院2014年上半年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红院党宣发〔2014〕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我院2014年上半年师生政治学习提出如下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红河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密切联系教职员工思想和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政治理论水平,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而团结奋斗。
二、学习时间
2014年上半年。
三、组织领导
2014年上半年商学院师生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由商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的开展由各党支部、团委配合党委要求具体实施。
四、学习内容
2014年上半年师生政治理论学习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14年全国“两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红河学院处级干部集中培训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二十次学习活动精神为重点。各党支部、团委在学习中可结合实际,对学习作适当补充,丰富学习内容。
五、学习方式:
集中学习通过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党支部会议、党小组活动、团支部活动、班级主题活动的方式进行;个人学习可通过自学资料、观看录像、论文交流等形式进行;在学习中要充分调动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六、学习要求
(一)各党支部、团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好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
(二)各党支部、团委要进一步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严格学习活动的考勤制度(填写附件:商学院政治理论学习签到表),保证学习时间,认真记录学习内容,按要求完成心得体会和论文,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三)2014年6月15日前各党支部、团委学习活动负责人将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总结书面报告(含电子版)以及历次政治理论学习签到表提交至商学院党务与学生事务办公室。各党支部、团委的学习情况将作为校级、院级年度先进集体、个人的重要依据。
七、学习参考资料
(一)《红河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考材料》(二○一四年第一期)。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三)2014年全国“两会”会议公报、政府工作报告。
(四)红河学院处级干部集中培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二十次学习活动会议精神。
中共红河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