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
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院招生计划,经现场复试,现将复试成绩予以公布。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和总成绩有疑问,可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向招考学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绩申请复核原则
1. 成绩申请复核原则按照《红河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执行。
2. 成绩复核申请采取“一次性”原则,即在规定的成绩复核期限内,学校仅受理一次复核申请。
(二)成绩申请复核程序
考生于学院规定时间内发送成绩复核电子邮件至邮箱jgxyyjs2025@163.com,逾期不再受理。邮件主题为“成绩复核+复试专业+考生编号+姓名”,邮件附件是以“成绩复核+复试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压缩包内包括《红河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电子图片。
红河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4月12日